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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 加强信息化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07月13日 第一版 作者:罗书臻 发布时间:2017/7/16 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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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贵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讲话要求,聚焦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三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大家深受鼓舞、备感振奋。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刚刚胜利召开,孟建柱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周强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改革成效日益显现。全国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遴选产生120138名法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审判资源配置更加优化,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正在落实,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新成就,人民司法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新进展,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导。各级法院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督察,用好督察成果,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完成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员额制改革的政策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进有出的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机制,确保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审判业绩突出、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人选拔出来,确保各类人员职业通道畅通。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坚持放权到位,切实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时探索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办案数量、类型和办案方式的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并统筹兼顾院庭长办案与管理监督、党务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院庭长全面履职工作机制,确保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两不误。进一步加大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尽快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足额落实到位。要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广借鉴上海、贵州等地做法,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不枉不纵,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既要防止人权保障不力,又要防止放松惩罚罪犯。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三项规程”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妥善处理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固化完善改革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高院要主动作为,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在坚持原则基础上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扎实推进辖区法院改革,确保改革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要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重点,切实抓好其他改革任务,坚持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借助外力为审判工作减负,切实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周强强调,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第四次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广阔发展前景,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司法运行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供了科技支撑。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技术革新与机制变革相结合、挖掘潜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专门队伍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创新发展与安全维护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着力补齐信息化建设中的短板,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形成科技理性和司法理性融合效应,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要针对认识不到位问题,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转变观念,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全面准确认识智慧法院建设对于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革命性意义,以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针对规划不足、重复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办案系统联通,加强各类应用系统集成,促进司法数据和业务应用、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无缝对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集成融合。要针对重建设、轻应用等问题,找准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中的焦点问题和客观需求,围绕制约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核心要素,将应用便利程度作为衡量信息化系统研发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强化现代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培训,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提高信息化成果应用水平。要针对大数据运用不足问题,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高度重视数据管理工作,强化大数据应用,积极配合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全面提升大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提升数据智能化服务水平。要针对智慧法院建设保障不足等问题,加大人才、经费等方面支持力度,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
 
    周强要求,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始终坚持重心下移,把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国法院77%的法官在基层,90%的案件在基层,基层法院工作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工作全局。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关键靠队伍,重点在基层。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成效,进一步坚定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深入把握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认识基层法院办案压力不断增大、基础建设存在短板,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不适应以及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正等问题,下决心补齐短板、加强整改。要明确形势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职能作用,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前进中的问题,以完善制度机制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把解决送达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基础建设,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探索专业化、综合性法庭配置,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物质装备保障水平。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干警,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基层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对下指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指导性案例发布前的调研论证,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审判中的难题,强化审级监督,统一裁判标准,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姜伟,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王菁、卢云辉、李杏玲、胡瑞忠、姚晓英、覃建宁、程并强,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姜刚杰,专家学者代表王亚新、叶青、孙长永、李林、陈卫东、顾永忠,律师代表吕红兵、李贵方、蒋勇应邀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