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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覆盖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11月28日第04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30 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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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组织合力解纷 专业法庭快速办案

沈阳皇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刘宝权  通讯员  王建舟)近日,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戴玉林专门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调研,对该院设立劳动法庭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皇姑区是沈阳市文化大区,人口过百万。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该院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覆盖,缓解了法院受案压力,减轻了群众诉累。

    调解主体全覆盖。该院与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规定全区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纠纷解决,并进行业绩考核通报。区司法局、工会、人社局、工商联、妇联、卫生局、侨联等85家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均与该院签订了多元化联动调解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在法院的主导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一道,汇成了强大调解合力。截至目前,共有470余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通过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后经法院确认有效。

    诉讼过程全覆盖。该院在多元调解的流程设计方面注重精耕细作,《诉前调解流程图》上清晰地标明了每种纠纷从进口到解决及非诉的详尽处理方法。其中,“集中传唤”是一大亮点举措。案件到诉讼窗口后,先由立案庭统一排序,立案庭庭长于每周三、四把适合调解的案件,通过电话通知、集中传唤的方式,安排专人落实调解。保险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立案庭法官会在当事人申请立案的环节,就开始委派相关部门先行调解。通过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使得大量纠纷诉前在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先行调解解决。今年以来,共指导非诉调解案件3000余件,经人民调解解决的达80%,仅20%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对进入程序的案件,积极借力“外援”,与医学会调解组织密切配合,成功调解了一批医疗纠纷案件,医院和患方均表满意。推出“互联网+答疑与调解”工作模式,组建了街道社区、教育、机关团体、企业协会、法律工作者等5个QQ群,由6名资深法官24小时在线值守,随时解答各方提出的法律问题。目前,已解答法律咨询4500余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

    为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充分发挥司法资源的最大效能,针对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继承、简单侵权、小额债务、物业纠纷这七大类常见多发纠纷,该院专门成立了各种专业化法庭。普通纠纷一般不超过15天就能得到化解,复杂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延长至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