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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青原 “四张牌”打出调解工作新境界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12月10日 作者:胡正民 发布时间:2017/12/13 21: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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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重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大调解格局,对于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诉前调解 源头治理

青原区法院创新举措,形成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整体联动,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室,配备专职人员,每年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均在百件以上。

围绕矛盾多发领域,重点探索与行业、部门的联动调解模式,牵头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在交警大队派驻人民调解室和巡回法庭,使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快速解决。

在法庭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站,与基层组织互动,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在基层的有效对接。

典型引路 示范带动

青原区法院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杨慧芝是青原辖区的一名调解员,青原区法院2002年选聘其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定期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并推荐其参加法院系统的各种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使她迅速成长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青原区法院每年挤出一定资金,帮助杨慧芝工作室等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其软硬件设施,并为他们订阅法制类报刊。

该院协助杨慧芝总结出了“四心”(热心、耐心、专心、爱心)调解法,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在乡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上进行巡回宣讲,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宣传,杨慧芝工作法已经成为吉安市调解工作的一个靓丽品牌。

健全机制 高效化解

青原区法院与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了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机制,大力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工作对接的效率。

注重诉前沟通。调解组织受理纠纷后,及时将案情与法庭进行沟通,使承担指导任务的法官有明晰的案件脉络。

注重个案指导。如对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建议对财产的处理宜粗不宜细;对健康权纠纷的调解,将赔偿标准与大致赔偿数额计算清楚,给出相对明确的意见。

注重司法确认。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要求立案后两天必须进行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及时履行。

精准指导 强力保障

近年来,青原区90%以上的邻里间纠纷在诉前就由人民调解员化解了,这与青原区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精心指导及大力保障密不可分。

青原区法院积极利用各种手段,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干警撰写信息稿件,利用法院官网及其他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尤其是对杨慧芝等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多次邀请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人民调解,让“首选调解,人民调解近民、便民、利民”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法院的指导与协助下,全区1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已挂牌成立。该院派干警指导各基层调解委员会配置专门或兼用的调解室,指导各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纠纷台账,指导人民调解笔录及调解文书的格式规范使用,指导调解委员会印章规范使用等。对杨慧芝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指导,使其成为全国一流的基层调解组织。

青原区法院每年至少2次联合区司法局在全区各乡镇、街道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授课,积极推广杨慧芝的“四心”调解法。近三年,每位人民调解员平均听课达28个小时,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该院还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使其了解法院的工作性质、办案流程,也提升其解决纠纷的能力,让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