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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7-2-25 10: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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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会议以后,北京法院从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目标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北京市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相关要求,找准制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立足实际、创新思维,采取措施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6年,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导出纠纷68763件,占一审民商事新收案件总量的17%,调解成功案件19046件,调解成功率为28%。借此机会,重点与大家交流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方式,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呈现多发态势。适应市场主体对于调解专业化和调解服务的新需求,北京地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迅猛,截至2015年底已达30余家。这些调解组织分布在知识产权、医疗、证券、保险、美容、房地产、工程承包、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亟需加强行业整体规划和监管,促进规范协调发展。

为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2015年底,首都综治办、北京市高级法院共同指导成立全国首家省一级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自律性行业协会——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多元调解促进会成立后,成为北京法院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重要抓手:一是制定调解程序规则、调解员守则、调解收费指导性规范、制式文书等20余份规范性文件,加强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吸纳35家调解组织成为其会员单位,指导成立了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五家调解组织,完善了首都多元调解组织体系。三是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调解员准入机制。经培训考核为550名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资格证书,组建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调解员队伍。四是完善与法院的诉调对接,由多元调解促进会统一承担法院委托调解案件的接收、分配、监管、业务指导和沟通等职责,加强了案件管理,提高了诉调对接成效。2016年,多元调解促进会共接收法院委托调解案件3675件,调解成功案件涉及标的7亿多元。在诉人人行公司的群体性网络借贷纠纷中,多元调解促进会积极配合法院,协调行政机关、网贷协会,促成已诉到法院的6000件案件全部撤回起诉,并对可能起诉的近10万件同类案件做好处置预案。

二、制度先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发展

 

北京法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机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以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北京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北京法院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工作的规定》,在全市法院统一了立案前调解程序前置、立案速裁、立案后委托调解三项机制的具体操作流程。二是为扩大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对接规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北京高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在该意见指导下,全市法院目前已选出470名人民调解员,组织了近30次培训,争取到了市财政每年近2000万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保障。三是下发《关于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件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通知》,在调动调解员调解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严格规范案件补贴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

三、推行调解前置,着力解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面临的 “案件导出难”问题

 

我国现有诉讼制度诉讼费用低廉、法定审限较短、诉讼中法官调解发达,加之诉讼可预期结果的确定性和权威性等,弱化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优势。当事人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衡量往往不愿意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针对法院多元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导出难”问题,北京法院在最高法院司改办的大力指导下,探索开展调解程序前置工作,选取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的买卖、借款等五类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立案前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一是规范多元调解引导工作,制定了《多元调解引导工作指南》和《多元调解告知书》,并将法院和法官的多元调解导出案件量纳入业绩考核,提高了法官开展引导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多元调解+立案速裁”紧密型司法ADR模式。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组建“1+N”办案团队,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由法官利用调解过程中查清的事实和固定的证据,快速进行裁判,充分发挥多元调解辅助审判的积极作用,提高了纠纷化解成效。

 

四、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多元调解案件的全程规范管理

 

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法院会有大批的案件委派或委托给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案件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凸显出来。北京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诉调对接案件的跟踪管理:一是在现有的审判信息系统中增加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信息录入模块,由法官对委派调解案件的导出信息和调解结果信息进行记录。二是研发了多元调解外网系统,由调解员对案件调解过程信息进行全程、实时记录。三是通过内网审判系统和外网多元调解系统的联通和数据实时交换,实现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的全流程记录,无论是调解成功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还是调解不成转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最终都会纳入司法统计系统,多元调解工作中形成的卷宗材料统一纳入案件审判卷宗。四是建立了多元调解案件统计系统,能够实时更新并提供各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的导出案件量、调解成功量和立案速裁案件量等各类数据信息。上述统计数据被纳入首都社会综治考评、“双模双先”法院评比和法官业绩考评体系中,有力调动了各区党委政府、各法院以及法官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