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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体两翼”平台 激发多元解纷效能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3 22: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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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多元解纷工作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个大盘子中统筹谋划,纵深协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改革,创新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和速裁程序,构建起了解纷网络全面覆盖、内外多元有序对接、配套机制健全完善的多元解纷新模式。

一、打造一体两翼解纷网络,构建多元解纷社会格局

潍坊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推动解纷网络建设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环节,设点定桩、由点及面,推动建立起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体、以基层解纷网络专业化解纷平台为翼的多元解纷网络格局。第一,搭建平台,建设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中心。全市法院均建立实体化、常态化运行的诉调对接中心,统一设置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集中开展指导分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管理考核等工作。辖区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分别设立律师调解室、行业性纠纷调解室等特色对接平台,邀请律师和专业组织调解人员入驻,就地分流化解纠纷。目前,全市法院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业性纠纷调解室等101个,常驻特邀调解员156名,年均接受委派(委托)调解1万余件。第二,下沉资源,全面对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有效发挥司法的吸附、聚合作用,主动深入基层、寻求对接,推动基层纠纷预防和化解网络的升级。实践中,在乡镇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人口集中社区和偏远农村设立114个法官联系点和77个巡回审理点。第三,延伸触角,有力推动专业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针对类型化、专业化纠纷增多的趋势,联合行政职能部门、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解纷平台,在交通、医疗、保险、家事、消费维权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中心,一站式调处常见、多发的专业纠纷。

二、坚持三个规范,充分激发外部多元解纷效能

从诉调对接规范化入手,制定《民事诉前程序若干规定》,规范诉调对接流程,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实现诉内诉外解纷程序的无缝衔接、顺畅运转。第一,规范诉前分流,实现纠纷有序导出。在诉调对接中心指导分流室配备专职指导分流员,向前来起诉的当事人发放《先行调解告知书》,进行诉讼风险评估,细算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选择将纠纷委派给适宜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并将分流情况统一录入分调裁平台。第二,规范诉前调解,提高诉外解纷成功率。加强对诉前调解的跟踪监督和指导支持,有效增强诉前调解效能。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指导诉前调解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41.5%。一是规范诉前调解流程。明确诉前调解的纠纷类型、调解程序、调解时限等事项,建立诉前调解卷宗和严格的归档制度,实现对诉前调解的全流程监督。二是健全特邀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共建立特邀调解组织129个,吸纳代表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退休法官、律师等535人担任特邀调解员。三是强化内外联合调解。推行鉴定前置,将建筑工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到诉前。2017年以来,对5485件案件实行鉴定前置,鉴定评估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2860件。实行以保促调,在依法实施诉前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措施后,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30天起诉期限,积极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开展难案联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关部门的重大疑难纠纷“3+N”联合化解机制,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实现重大疑难纠纷的联防、联控、联解。第三,规范效力对接,增强诉外解纷的公信力。推行成果固定+司法确认的双对接机制,依托司法权威提升诉外解纷公信。一方面,强化成果固定和应用。实行送达转换机制,诉前调解阶段向当事人一并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诉前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后,不再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材料。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对诉前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记载调解过程中没有争议的事实,诉讼过程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法院对无争议事实直接予以认定。另一方面,规范司法确认工作。对司法确认案件实行专人办理,由专职调解法官对提交申请的司法确认案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当场提出修改建议指导补正;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当日出具确认裁定,及时予以确认,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0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