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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助分流 部门合力解纠纷——沈阳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纪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15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4/18 15: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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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四月,沈阳春暖花开。记者来到宽敞明亮、秩序井然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窗口,10名工作人员至今已接待来电咨询案件信息25343人次。该院立案一庭庭长曹蕾告诉记者,2017年全年,诉讼服务中心分流当事人14万余人,窗口提供诉前指导12800次,提供案件查询16883次,转接材料9517份,提供收费、退费、银行结算服务8870人次,从立案到其他非诉讼项目服务均零投诉。

2017年6月,沈阳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该院围绕“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通过立案窗口做好繁简分流是其一大亮点。

立案调解 赢得300位业主点赞

我们以为会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没想到沈阳中院立案调解这么有效率,效果还这么好。给立案法官点赞!”前不久,10多位小区业主来到沈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向负责立案调解的法官送上了表扬信和锦旗。

该案是一起因小区业主五年未能办理房产证引发的纠纷,300名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后提起诉讼。业主虽一审胜诉,但对于何时办理房产证的争议焦点未能得到判决确认。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后,沈阳中院立案一庭法官通过调查得知,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应交纳的资费不足,且房屋面积需要重新测量。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办理此案,遂召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房地产公司加大外埠房屋销售力度,确保资金尽快回笼及时办理房产证;业主们对逾期办证违约金做出适当让步。此后,法官多次召集双方碰面,催促房地产公司加快进度。数月后,产权登记部门开始逐户测量面积,并陆续办理了房产证,房地产公司撤诉。法官和书记员不辞辛苦,利用双休日向业主们送达了裁定文书。

沈阳中院不仅保护了几百位业主的利益,还兼顾了企业的营商环境,实在了不起。”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评价说。

负责立案调解的副庭长于利军对记者说:“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调解团队,案件经过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后还调解不成的,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繁简分流到业务庭,再进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上下联动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17年6月,沈阳市委政法委、沈阳中院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流程和司法确认程序,成立了沈阳市司法调解指导中心。中心设在沈阳中院立案一庭,由立案法官对诉至法院的纠纷进行适当分流,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裁判效率。同时,把网上指导、网上立案、网上查询、12368热线等功能整合在一起,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调解。

司法调解指导中心主要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调解工作,专门负责法院与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衔接,对委托社会力量调解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也均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沈阳市两级法院先后与129个区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建立了联动机制;有30个街道、563个社区、57个司法所、158个行政村和2156名专兼职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了以人民法院为保障、以行政机关为抓手、以基层组织为支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通过在院调解、驻点调解、线上调解等方式,与公安、劳动、卫生、交通及保险公司等建立了诉与非诉调解联动机制。2017年以来,诉调对接工作再上台阶,全市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处各类民商事案件14827件。

深入指导 多部门调解各具特色

沈阳中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形成了成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先后与多部门制定了《沈阳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则》《关于开展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等10余份文件,建构了一整套层次分明、定位明确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满足社会主体的多元需求,打造了一体化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纠纷解决对症下药,多部门形成调解合力。

此外,沈阳中院还对全市各基层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分别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某三甲医院、保险行业协会、维权中心、人社局、房产局小区办等单位分设了五个调解工作室,在两个交警大队设立两个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每个调解工作室和巡回法庭都有相对应的审判团队指导,并有法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驻点调解;皇姑区人民法院创设了集中传唤制度,由立案庭统一安排,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集中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沈河区人民法院联合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并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多家基层法院还通过网络视频、微信群、QQ群等方式与辖区内调解机构、司法所建立连接,对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指导,实现工作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