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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道交纠纷 五位三调一站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5月5日 作者:骆丽丹 兰韦兵 发布时间:2018/5/6 15: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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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势必导致人身或财产受损,当事人迫切希望快速赔偿到位,然而实践中却常出现处理周期长、理赔难、执行难等情况。如何突破“瓶颈”,让司法活动契合群众司法需求?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人民需求至上”原则,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柳城县委政法委协调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法院与公安、司法、检察院、保险共同建立“五位协同”机制,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提供道交事故损害赔偿暨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

小法庭做活了司法为民大文章。”许多亲历并受益的当事人称赞道。

多部门共弹“协奏曲” 纠纷快速解决

真没想到,我这个案子40分钟就解决了,还拿到了赔偿款,真是太谢谢了!”2018年2月7日,原告罗某拿着1万元赔偿款激动地说道。在他看来,从立案到解决问题仅花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实在让他难以置信。

过去,为了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柳城的当事人不得不来回奔波于法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之间,时间漫长,程序繁琐,理赔困难。如今,交通巡回法庭改变了这种尴尬的局面。

据了解,设立在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的交通巡回法庭国徽高悬,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一应俱全。法庭集立案、调解、审判、保险理赔、司法确认于一体,巧解矛盾纠纷。

在这里,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可以直接进入交通巡回法庭处理。而在以前,当事人如果在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而诉讼方式则需要收集证据材料、书写诉状、到法院立案、等待排期开庭,接着是复杂的审判程序……很多当事人在耗时费力的官司面前望而却步。而交通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了解决纠纷的“快速通道”——事故发生后,可以多元参与、即时立案、即时调解、即时处理,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

交通巡回法庭积极与多个部门协调,实施与交警、保险、司法行政、检察的配套联动,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的勘验认定、定损理赔、调解诉讼、救治援助等各方面“一条龙服务”,形成了司法联动的新格局。

在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日益提升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应该主动延伸审判管理职能触角,积极打造具有柳城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要以司法的新作为不断回应群众的新需求。”柳城县法院院长张华胜认为。

为此,2016年底,柳城法院立足实际,研究制定了“利用互联网+思维创建柳城调解新模式”的工作思路,一手抓司法公正强化审判质量,一手抓司法便民探索交通巡回法庭调解新模式。2017年初,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城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下,该院进一步完善、拓展诉调对接中心的功能。2017年3月,柳城县委政法委拨付专项经费将交通巡回法庭升级改造为交通巡回科技法庭,依托“互联网+诉调对接平台”,进一步加强与“五位一体”各成员单位的联动协调,实现了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为总端,与交通巡回法庭、交警队、司法局各司法所和当事人各分端实时对接联动调解的功能。

张华胜介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该院告别过去需要法官驻地办案的做法,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助理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在必要时,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随时可通过“互联网+诉调对接平台”进行在线调解、指导办案等工作,基本形成就地立案、就地调处、就地制作裁判文书的工作机制。

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新媒体时代,公众对司法审判便捷性的需求日益提升,因此,司法服务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民性与互动性。

今年春节期间,李某被林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李某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因与林某就赔偿事宜协调不下而将其告到柳城县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标的不大,想让双方尽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然而,当法官联系林某时,发现其已到广东打工。为了不让林某在广东、广西两地之间来回奔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网络视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林某同意赔偿李某7000元。

在过去,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的处理流程是双方协商,再到事故理赔中心评估定损,如果需要根据理赔合同按责论处,还需要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认定书,流程繁琐且时间成本大。”柳城法院副院长何腾跃介绍,当事人第一时间应对现场拍摄照片或视频,固定证据,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而进行后续的理赔和诉讼活动,上述证据将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

如今,法官只需在法院视频调解中心打开诉调对接移动APP平台,便可实现与交警、司法局各司法所视频联动,与当事人点对点、点对多的视频调解、现场勘查、固定现场证据等,达到了“立案快、调解快、结案快”的三快效果,既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便民司法需求,又有效减少了案件审理周期长、案多人少的矛盾。

截至目前,交通巡回法庭共立案1725件,审结1703件,其中调解结案1532件,调解率为90%,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减免诉讼费286起,兑现赔偿款987.3万元。而自2017年3月启用“互联网+诉调对接平台”以来,该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

对接互联网+

跨时空定分止争

2017年6月,柳城县东泉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但由于双方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在综合评估该事故及当事人的情况后,交警部门决定启动平板电脑上的“互联网+诉调对接”APP,即时连线柳城法院视频调解中心进行远程视频诉前调解。

视频调解中心的法官通过视频连线,与交警一道确认现场情况,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仅仅花了一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干警钟庆告诉笔者,交警只能充当事故调查员和调解员的角色,一旦遇到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或不履行救助义务,单靠交警部门无法解决这些问题,许多事故常因医疗费用垫付不到位、损害赔偿解决不及时而引发纠纷。

他表示,当事人对交警部门调解不满的原因在于对法律缺乏了解,但经法官把法律知识讲透,心结一解开,调解就顺利多了。“法庭的设立,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提高他们办案的效率。”钟庆说道。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法官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救治款项。交警部门调解时,法官提前介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解。调解成功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案件,并敦促赔偿义务人履行义务。肇事者实在无力赔偿的,法庭积极为受害人联系司法和社会救助。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石仁忠介绍,推行“多元化调解,一站式服务”,改变了由主办民警全程负责,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当事人出于对法庭的信任,对司法调解一般都能接受,这样不仅减少了对交管部门的误解,还大大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及时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理赔是关键的环节。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公司职员汪硕告诉笔者,许多当事人对如何赔偿、应该得到多少赔偿了解不多,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经常引发争吵。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变“事后理赔”为“同步直赔”,实行保险直赔,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