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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法学交流 共同推进调解事业发展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陈冀平 发布时间:2016-10-28 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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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亚洲调解协会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今天来参加亚洲调解协会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借这个机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出席研讨会的各国司法部门代表、调解机构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法律界和工商界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调解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无论是国与国之间的争端、企业间的纠纷、甚至邻里矛盾,都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在激烈的纷争对抗中寻找共同点,巧妙化解分歧,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灵活高效的调解背后,是对于零和思维和对抗意识的纠正,是对立足长远、合作共赢理念的坚持。我过去长期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实践证明大调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推广调解等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机制,对于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和谐健康的国际多双边环境关系,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在不久前结束的G20杭州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倡议。随着中国和世界各国经济快速发展、贸易合作不断加强,经贸纠纷摩擦也不可避免的会增多。各国法学界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运用调解等手段定纷止争,客观、公正地解决纠纷,显得十分迫切。这次研讨会以“国际调解新趋势―共性与差异”为主题,围绕“法院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调解东西方差异比较”、“律师在调解中作用”、“在线解决方式的国际发展新趋势”等方面内容进行研讨,契合了当前国际调解合作与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恰逢其时,很有必要。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所有法律工作者的追求目标和共同使命。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联合组织,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中国法学会迄今已经与世界上88个国家和地区的135个重要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在派团互访、学术研讨、法律人才培训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中国法学会先后倡议发起并建立了十个国际区域性法律论坛,设立了如中非联合仲裁中心、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中心等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开展了一系列重要工作,在主动配合“一带一路”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法学会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交流合作,共同推动调解事业的发展。


在座的各位中,有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位法官、律师和专家学者。这充分说明,如何运用调解理论指导实践,更好的预防、化解现实中的法律纠纷,受到了各国法学、法律界的高度关注。希望与会的演讲嘉宾能够借此机会,畅所欲言,充分交流,提出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促进国际调解事业发展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此次研讨会的最新成果,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其中,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调解在国际经贸纠纷解决中的应用,为促进全球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预祝第四届国际调解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